(照片: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今年夏日因氣溫升高,用電量也持續飆高,但過往政府對於節能的政策資源始終投入不足,很多能做而未做的政策都沒有積極實施,以致七月上旬幾度出現供電吃緊的狀況。今年三月,行政院提出總預算三十億的「自己的電自己省:智慧節電計劃」,希望藉由經費的補助,鼓勵每個縣市政府規劃與執行地方節電政策,期盼住商部門在明年能達成相較今年同期節電2%的目標。
縣市節電的挑戰:智慧節電計劃
不過,當我們仔細審視各縣市政府所提出地方節能計劃時,可以看出大部分縣市政府的規劃都未臻完整,還有很多不足,特別是在政策方案的完整與民間參與的設計。事實上,從今年四到六月的資料來看,幾乎所有縣市的用電量相較于去年同期都是增加的。如果我們觀察近年不斷在國際上受到讚譽的首爾經驗-減掉一座核電廠計劃時,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一個城市節能計劃成功的關鍵,在於民眾參與機制的設計,能否捲動民間的能量,變成一場社會動員。
有鑒於此,民間團體積極串聯各縣市關心能源轉型的民間社團,聯合組成「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以集結更大的民間力量,一面推動進步的能源教育,一面督促掌有公權力的中央與地方政府落實全國與各縣市能源轉型的計劃。「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民間社團成員含括幾乎本島每個縣市,首波行動即為針對各縣市的節能政策進行完整的評比,希望透過評比促使各地縣市政府正向競爭,推出更理想的節能政策。
城市能源轉型的關鍵指標
因此,民間團體在詳細研究首爾、雪梨等多個成功推動能源改革的城市案例後,匯整出以下關鍵指標,這些指標將會是「能源轉型推動聯盟」進行縣市節能計劃評比的審視項目,評比結果將在九月完整公佈。評比指標如下:
a.成立納入民間社會力的能源委員會
在既有的地方行政架構中,成立納入民間團體、外部專家、企業與住民代表的「能源委員會」,成為地方能源政策推動的協調與決策機制,共同商擬計劃推動的方向、目標、範疇、做法、民間資源與創新可能性,並訂定出清楚的願景指標。同時,能源委員會也可成為一個檢討與監督的機制,擴大社會監督與支持,以增加市民對於計劃工作的信任,提高參與意願。
b.推動地方能源自治條例
每個縣市政府應與議會共同制定出地方能源自治條例,條例內容應含括地方政府在能源政策之責任、組成能源委員會、規劃能源計畫、預算分配、構成實際執行之組織、定期發行能源白皮書等,成為推動地方能源政策的法源架構,細部具體事項亦應包含其中。
c.捲動民間資源之政策機制設計
地方政府應在政策計劃中,細緻設計不同社會網絡與市民參與的具體誘因與機制角色,逐步讓更多市民成為計劃推動的協力者和參與者︒同時,也需找到適當的人選成為官民合作的溝通界面,擴大尋求民間各領域的互利合作,讓能源轉型計劃成為一場社會動員。
d.掌握地方能源使用狀況
地方政府必須確實進行能源使使用狀況的盤查,透過分析區域、產業、需求結構等用電歷史資料,結合未來情境預測的相關資訊,確切掌握縣市與區域的能源使用特性與問題點,才有辦法推出精準的能源改革計劃,改善地方能源使用的習慣與體質。
e.行政資源投入多寡
過去地方政府相當缺乏能源政策推動的經驗,而能源政策涉及經濟、環保、交通、地政、教育等跨局處之業務,地方政府應規劃充足的行政資源與足以調度相關局處的行政層級才有可能成功推動。
除了上述五個關鍵指標外,我們也規劃「抑制尖峰用電成效」與「促進其他公益性」兩個加分項目,希望各縣市提出的計劃能夠更有效地降低尖峰用電需求,以及兼顧弱勢與分配等其他公益效果。
中央政策仍有諸多缺失
同時,我們也必須提醒,雖然我們樂見中央與地方提出更多的節能政策,但當前行政院推出的「智慧節電計劃」仍有許多規劃面的缺失,特別是官方設計的評價標準過於單一與僵化,忽視抑制尖峰用電對整體能源政策的貢獻,也未完整檢討中央政府法規制度對於能源轉型的影響,為長期推動能源轉型確立制度與資源基礎。而台電對於各縣市用電資訊的資料提供還是十分被動,造成各縣市政府研擬計劃的阻礙。在上述層面中,我們要強調,行政院是責無旁貸的。
因此,「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強力要求中央與各地縣市政府必須更重視節能政策,更重要的是,應以長期推動為目標,投入足夠的資源,設計完整的民間參與機制,為臺灣省下更多的核能與燃煤發電廠,打下能源轉型的基礎。
記者會出席團體代表發言: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理事長 賴偉傑:
這次只是以節電的電量作為經費核撥獎勵的唯一標準。若只談總量,那尖峰負載、民間參與的意涵就沒有被變成是獎勵標的,這是地方政府忽略的部分,智慧節能計畫要納入需求量管理的重要機制,中央也必須推動需求量管理的制度面改進。第二,中央政府應同時全面盤點關於節能制度面法規總檢討。相對於以前著重電力開發,這次能把源頭節約當成政策我們認為是正面肯定,但這不是口號和簡單的規範就能做好,所以我們希望地方努力之餘,中央可以有更好的配套措施,而不只是簡單的節能遊戲規則。
媽媽監督核電聯盟 總幹事
楊順美: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和所有NGO團體對這件事的立場與其說是監督,不如說是我們是和政府一起合作,對台灣能源使用作轉型推動,這關乎未來能源發展很重要的目標。過去每年暑假都有類似的節電活動,但今年撥了三十億,不知道大家有感覺得到嗎?我在自己的社區看到「自己的電自己省」,我以為這樣的海報應該要到處都看得到,但竟然只有在里長辦公室。這樣的活動如果只停留在行政單位的公文往返,那注定會失敗,當他們說政府機關要省2%、大學院校要省2%,他只有行文給大專院校要省2%,這樣不可能自動省掉2%,這是做不到的,這一定要是每個單位先做了盤點。
主婦聯盟基金會 台中分會主任
謝文綺
我們提問公民參與機制在哪裡,那時候他們只有說設一個平台讓民眾去反應。那這是不夠的,所以我們由經發局聯繫和他們會面過,討論他們可以做的運用和改變,包含他們習慣空調要換比較節能的,但不要因換而換,不然只是浪費。第二是路燈汰換,一萬兩千枚,我們認為是不用這樣的,包含他們要補助商圈省電,但商圈已經是營利單位,我們認為應該公布影響最多的,包含宣導要做更充裕,讓更多市民了解。台中很大問題是空汙,火力發電廠,所以如果節電是很大的助益。
地球公民能源與產業部主任
蔡卉荀:
地方政府如果有心,地方議會應該可以給很多資訊,所以他需要地方自治條例搭配。像高雄的新建築,很多建商做了很多太陽能板,結果住戶搬進去之後管委會就決議說不用,為什麼?因為沒有強制力、沒有法規規定。南部很多縣市是綠色執政,但是地方應該要提出自己的自治條例,配合來推動,不然像這次節電效果會很有限,包含小英主席講的減少核電廠計畫是不能成功的。
翻轉嘉義工作隊 黃鈺婷:
整個中南部,行政資源投入太少,像嘉義是指示環保局下的科員承辦,自己作為窗口來聯繫,其他中南部的狀況也都是,因為市長不重視,因為和政績無關。政府在推動太陽能也無法推動到民間,因為卡在法令問題,所以成立這樣的委員會有自治條例很重要,不然我們就只能看著太陽但什麼都做不了。
地球公民周東漢 代表花東:
花蓮縣政府承辦的智慧節電計畫是觀光處的工商管理科,科員在上次詢問進度時,他說上級指示不宜辦理,這代表花蓮完全不想理這個計畫,所以傅崑萁傅國王感覺真的是想要獨立在台灣之外的。如果中央要推,是必須要有一些強制性,哪些單位不認真去辦,像花蓮縣政府這樣,中央應該要有一些懲罰機制。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召集人
高如萍:
現在因為法規的限制,公民除了自己發電自己用,你自己蓋了太陽能板是不能賣的,也無法讓社區先用,節能本身需要很好的想像,不只是led燈、調高冷氣溫度而已。節能本身商機無限,可以發展更多綠建築,或節能汽車,這種綠色經濟是很有發展潛力,只是地方政府有沒有納入民間力量。
主辦單位:能源轉型推動聯盟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加入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臺北、花東辦公室)、新北市永和社區
大學、新北市蘆荻社區大學、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桃園在地聯盟、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鄉土關懷小組、苗栗縣自然生態學 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總會、台中分會)、翻轉嘉義工作隊、台南市社區大學、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宜蘭月見學習農園、環境保護聯盟屏東分會、彰化縣
環境保護聯盟